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福建高考 - 正文
高考首页 福建高考 福建省质检 各省高考 历年资料 高考志愿 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 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成绩查询 招生简章 高校专业 高考试题
高考作文 高考政策 高考辅导 招生专业 高考大纲 心理减压 高考状元 高招诈骗 高考工具 高中新课程 艺术高考 高校频道 历年分数线查询
全国高考 北京高考 上海高考 广东高考 山东高考 江苏高考 浙江高考 湖北高考 四川高考 天津高考 陕西高考 湖南高考 福建高考 重庆高考 安徽高考 辽宁高考 江西高考 海南高考 宁夏高考 吉林高考 山西高考 广西高考 云南高考 新疆高考 黑龙江高考 青海高考 甘肃高考 西藏高考 河北高考 贵州高考 河南高考 内蒙古高考 香港 澳门 上海春季高考

2012福建高考报考军队公安院校注意事项

来源:2exam.com 2012-6-22 8:22:37
2012福建高考报考军队公安院校注意事项
一、报考军队院校注意事项  
(一)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2年8月31日,未婚)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国防生招收办法按军队院校的招生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其他特殊专业的考生年龄限制按招生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规定,从2005年起,解放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学员从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三)拟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志愿的考生,须于6月15日至6月20日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进行报名登记和接受政治审查,逾期不再办理。  
(四)第一志愿拟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且政审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30日至7月4日随带政审合格的政审表、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近期彩色照片3张,自行到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白龙宾馆>)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军检(请考生注意当地高招办发布的军检面试通知并遵照执行)。
(五)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当天的7∶30至17∶30之间到报到处报到。报到处每日上午7∶30开始报名,11∶30停止报名;每日下午14∶30开始报名,17∶30停止报名。
(六)各地区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分别是:6月30日上午为福州,下午为莆田;7月1日上午为宁德,下午为南平;7月2日上午为龙岩,下午为厦门;7月3日上午为漳州,下午为三明;7月4日上午为泉州,下午机动。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可参加7月4日下午的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
二、报考公安类院校注意事项  
(一)报考提前批公安部所属高等院校、司法部所属高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只需参加面试、军检,没有体能测试),并接受公安机关政审。  
(三)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的线上考生,在接到招生考试部门面试通知后,于7月3日至4日到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参加面试。
(四)第一志愿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线上考生,在接到招生考试部门面试通知后,于7月3日至4日到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参加面试。7月3日安排福州、泉州、三明、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考生面试,7月4日安排厦门、漳州、莆田、龙岩、宁德考生面试。  
(五)高职(专科)批报考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在接到招生考试部门面试通知后,于7月26日至27日到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参加面试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最近更新 |
    闽ICP备06019773号